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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展开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
作者:蔡岩红   发布时间:2015-03-11 13:27:41


    为进一步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确定了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明确到2015年底,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超过全国煤矿平均降幅。

  两部门要求,落实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真”。即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凡不符合《七条规定》任何一个条款或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标准的煤矿一律停产;每个停产矿由县(市、区)指定一名副科级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干部负责监督并落实真正停产,不得明停暗开;煤矿自身或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对照《七条规定》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找差距、想出路,有资源、有资金的煤矿实施脱胎换骨的升级改造,没有资源、没有资金的煤矿尽早退出,整顿期间严禁边改造边生产;对整改完成的煤矿,按煤矿隶属关系由市(州)、县(市、区)政府或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严格对照《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当地规定组织验收,并报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程序恢复正常生产;对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煤矿,确保其正常生产,不得因其他煤矿出事故而被责令停产。

  加快关闭淘汰小煤矿。各地要加大对小煤矿特别是灾害严重矿井的关闭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各级政府下达到重点县的关闭小煤矿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且各重点县关闭比例要高于所在省(区)平均水平。

  严格准入,重新核定产能。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煤矿;停止核准90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减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的生产能力,严禁超能力生产。普查治理水害、瓦斯等重大灾害。

  严格劳动用工管理。生产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重点县域内煤矿招工,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县域内建立并执行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严厉打击并彻底遏制无证非法采煤、超层越界开采行为。重点是证照不全、失效继续组织生产,未核准先建设、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以掘代采、以探代采,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和图纸造假、图实不符,违规使用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等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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