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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肩办铁案的女法官
——记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王慧智 作者:孙海耀 发布时间:2015-03-12 15:35:01
从事基层法官工作近六年,每年结案300件以上,80%以上的案件调解结案,从无错案、超审限案和信访案发生。近日,山东省莱州市法院驿道法庭庭长王慧智被全国妇联授予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全省法院系统共有4人入选。近年来,莱州法院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先锋文化,弘扬“吃苦耐劳、不畏艰辛、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推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办案能手”、“全省法院优秀法官”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昨日,记者前往莱州法院驿道法庭,见到了这位柔肩办铁案的女法官。 王慧智1990年进入莱州法院工作,先后担任过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2009年调任驿道法庭任庭长。驿道法庭负责驿道、程郭和朱桥镇中的原梁郭乡三个乡镇的案件。在基层“摸爬滚打”了六年,王慧智的体会很实在。“干好基层法官,做好群众工作,需要用实心、出实招、办实事,切实贴近群众解决难题。”王慧智说,初到驿道法庭,她就定下“规矩”,无论大小,群众起诉到驿道法庭的案子都要当成家事。2009年,莱州法院在全市启动以“进千企、联千村、入千家”为内容的 “三千”工程。王慧智向辖区群众发放司法服务联络卡,公开自己的联系电话,联络卡成了为群众排忧解难的“110”。几乎每天她都要接待一大批来咨询法律问题的村干部、群众。为了不耽误工作,王慧智都是利用休息时间解答咨询,每天工作“连轴转”,可她不觉得累。她说:“把事解决了,大家的烦心事少了,我辛苦点值得。” 驿道镇张家庄村是王慧智辖区的一个村庄,村民张某因承包纠纷未得到满意协调,从2006年到2012年一直拒交承包费。受其影响,其他20多户承包户也不再交费,村主任无奈找到了王慧智。到村里了解情况后,王慧智亲自赶到养殖棚,了解到张某的难处,协调村里帮他解决养殖棚流水的难题。感激万分的张某带着钱找到了王慧智。王慧智又帮双方修订、续签合同,其他承包户也陆续缴纳了承包费,难题迎刃而解。像这样,六年来,经王慧智之手为驿道、程郭的村庄案外解决租赁、承包等合同纠纷就有120多起。采访时,正赶上驿道镇周官村村民老赵来法庭办事,他告诉记者:“每次因为家长里短来找王庭长,她都耐心解释、办理,真是帮了俺们的大忙。” “干好基层法官,做好群众工作,需要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切实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和‘心结'。”王慧智告诉记者,基层法庭接触最多的案件都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民事案件,看似简单,处理不当却会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事件。为此,她在工作中使用“早阅卷、早介入”、“多跑腿、多动嘴、多用脑”的“两早、三多”工作法,不仅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解开“心结”。面对那些想钻法律空子、利用诉讼手段实现非法目的的当事人,她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凭借明辨是非、判断真伪的“火眼金睛”,帮助辖区村镇挽回了不少经济损失。 扎根基层六年,这位“百姓法官”创造了一系列“记录”:驿道法庭在莱州法院六处基层法庭中,以最少人数创造了人均办案最多,连续六年零错案、零投诉、零信访的成绩。王慧智也是六个基层法庭庭长中年均办案最多的,2014年又成为庭长中的办案“状元”。六年来,王慧智先后被烟台中院授予三等功、“优秀调解能手”、杰出女法官暨“三八”红旗手、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及全市法院“优秀办案能手”等光荣称号,2009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办案能手”,2010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法官”,2012被山东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4年,被山东省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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