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交公司多收驾驶员培训费用不予退还被诉
发布时间:2015-03-12 11:42:23
公交公司多收驾驶员培训费用不予退还被诉 原告在被告处参加驾驶员培训,并签订合同约定,持C照以上培训缴费9000元,含4ooo元保证金,原告持A2照,被告却收取10000元,后原告因家庭原因未到被告处上班,被告不予退还保证金多收的培训费。 来源:
陕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