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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首批法官入额考试
作者:韩萍 袁继峰    发布时间:2015-03-17 13:45:01


    3月15日,青海高院组织司法体制改革首批法官入额考试,来自海东市中级法院、海北州中级法院、西宁市城西区法院、格尔木市法院、民和县法院、玛沁县法院等六个先行试点法院的152名法官参加了考试。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海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保证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中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青海高院在省委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本着考准、考实的原则,通过邀请省外专家进行命题,并结合全省法院实际,组织了这次首批法官入额考试。遴选员额法官严格按照省上《工作方案》的要求执行,既要审核必要的资格与条件,还要考核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业务水平高、能独立办案的法官进入员额。

  法官入额考试是法官入额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遴选法官严格标准、择优入选的重要体现。青海省六个先行试点法院入额法官采取考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一定比例。考试内容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判实务(任选一项)。主要测试法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正确适用法律及裁判的能力。

  据悉,此次书面考试前,相关试点法院已先后进行了申请报名、入额基本条件审查等环节。考试结束后,将尽快组织人员封闭批阅试卷,并按相关程序组织政治素养、廉政表现和业绩等综合考核。最终产生首批入额人选并报请青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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