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屏南法院:复绿补植披新装 司法绘就生态县
发布时间:2015-03-24 10:25:29


图为屏南法院生态庭法官跟检察院生态科检察官一同查看补植复绿情况

    本网讯(韩敏 林洪星)  近日,福建省屏南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庭联同屏南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科的干警一起查看了被告人章某某造成的失火林地的补植复绿情况。

    被告人章某某于2014年1月28日在屏南县人民法院生态庭、屏南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科、屏南县公安局代溪森林派出所、代溪镇干部、代溪林业站等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与代溪泮地村、康里村路下自然村、善溪村的村委会签订补植复绿协议,承诺失火的山场营林工作在两年内完成,并缴纳了相应的营林保证金。

    日前,康里村路下自然村失火山场的营林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失火山场还留着之前被火烧过的痕迹,但现在这些枯木旁边,又种上了绿油油的小树苗,已经不是之前的荒草一片了。山场的山坡上,十几个工作人员的衣服沾满了泥土,正挥着锄头低着头辛勤的耕作中。一位营林工作人员刚把一棵幼小的松树苗种下,他抬起弯下的腰抹着汗水说:“我们现在趁着春耕时节,刚好是树木生长的好季节把树苗种上,我们十几个工作人员,一天大概能种上一千多棵的小树苗。目前泮地村、善溪村的营林工作还在组织当中,相信这片被火烧过的森林,来年又是一片绿色的海洋。”

    这只是屏南法院生态修复补救工作的一个缩影。屏南法院通过前期详细的核实工作,对判决并适用“补植复绿”工作机制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回访。通过回访,全面督促当事人及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补植复绿工作,使得被毁林地重披绿装。该院以“恢复性司法实践+专业化审判机制”为核心要义,以“挽救一个人、教育一群人、恢复一片林”为基本原则的新生态司法模式,凸现出它的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