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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促和谐 公平正义谱新篇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争创“全国优秀法院”纪实 作者:孙清武 陈月平 发布时间:2015-03-24 09:33:24
江西省永丰县,地处赣中腹地、井冈东麓,乃一代文宗欧阳修的故里。在这片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土地上,活跃着这样一个集体――他们为民执法、守护公正、群众信赖,他们用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用汗水书写公平正义的新篇章,用赤诚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这就是永丰县人民法院。 虽然地处山区,但永丰县法院全体干警锐意进取,公正执法,用辛勤的汗水,捍卫着法律的威严与公正。2011年以来,连续两届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称号,连续四年在全市法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中名列第一,并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连续三年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位列全省前十,荣获省高院集体二等功一次,并获得“全国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等诸多荣誉,先后涌现出“全国办案标兵”吴永发等一大批先进人物。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1月1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成为全国83家获此殊荣单位中的一员,获得了该院历史上的最高荣誉。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建队伍,致力固本强基 抓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是干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该院始终按照“一流的建设、一流的管理、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标准,作为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的目标。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事业的成败,关键在人。永丰县法院始终坚持廉政建设与业务素质建设同时抓,领导班子成员和普通干警一样严的方针,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有力的干警队伍。 为提升年轻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打造出一支朝气蓬勃优质高效的法官队伍,2013年以来,永丰县法院选派27名青年法官到27个矛盾多发的村(居)委会担任村主任助理。村主任助理坚持长期驻村帮扶,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进农家门、听农家言、知农家事、解农家愁、帮农家富”的工作要求,深入群众,拜群众为师,向群众学习,与群众打成一片。同时收集好村情民意,做好调研工作,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上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化解民怨,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消除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误解,在群众和法院之间架起“连心桥”。 “如果要到法院打官司,光请律师就要花费好几千元,而且一场官司打完,人也彻底得罪光了,乡里乡亲的,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很尴尬。现在不出门就有法官免费调解解决,这样最好了,事情又快又好地解决了,人还没得罪,我们双方都很满意。”尝到甜头的佐龙乡南下村村民王家宜说道。 两年来,驻村的法官共参与或请求法院派员调解389人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6起,其中27起为重大疑难纠纷。 在队伍建设中,法院还注重干部队伍能力的培养。通过开展各类司法技能竞赛活动和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让广大干警在互动中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观点,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满意指数。在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中,以评查、反评查为平台,创新评查方式,力推司法公开,使干警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等方面,找差距、补短板、练技能,并认真总结、分析,及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司法能力。 强管理,维护公平正义 面对日益增长的案件数量以及人民群众急切的期盼,在案多人少的条件下,永丰法院转观念、找原因、抓整改,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审判管理方式。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永丰法院将审判管理作为第一要务,加强权利与责任的衔接,严格错案追究,提高干警责任心和案件质量,树立全院一盘棋工作思路,加强立、审、执工作流程管理。 为确保审判管理工作有条不紊,永丰法院成立审判管理联络办,由专职审委会委员和审监庭联合进行日常管理。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实行案件反评查制度,严把案件“出口关”,即由全体审判委员会成员共同组成反评查工作小组,对审监庭已评查的案件进行反评查。凡发现有问题而审监庭评查人员没有查出的,将对审监庭的评查人员进行过错追责。反评查打破了审监庭的评查工作无人监督的局面,增强了评查人员的责任心。2014年一年,通过反评查机制,发现审监庭评查工作出现错误156处,并予通报,给案件的出口再上了一道保险锁,确保案件“健康”。 在加强审判管理的同时,永丰法院还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邀请代表委员来院“听庭审、看执行”,进行实地视察和现场监督,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监督之下。 在长期缺编、案多人少、交通不便等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永丰法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顽强拼搏,攻坚克难,努力工作,认真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妥善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近三年来,年均受理各类案件近3000件,结案率达98%以上,在办理的近万起案件中,无重大错案、重大过失和严重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法院的肯定。 重为民,彰显司法温暖 “一位好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更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处理问题,否则只是一个办案机器。”院长郭信浩经常告诫办案法官。 为将便民、利民落到实处,永丰法院将依法审判与能动司法、为民司法有机结合,建立并健全各项便民措施,把“服务理念”融于每个工作细节中。 “作为一名律师,我认为永丰法院从以前的立案庭到现在的诉讼服务中心,改变的不仅仅是面积、装潢、设施,而是改变了一种服务理念,真正方便了群众诉讼!”江西阳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英生深有感触。 精心打造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区域特色凸显,人文关怀突出,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司法服务。同时,法院精心打造了集预约、查询、立案、接访、文书上网等“多位一体”的司法为民服务网络体系,设立信息查询、短信告知、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架起“指尖上”的便民桥,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沟通,进一步节约诉讼成本,减轻诉讼负担,不断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时空距离。 为方便群众,永丰法院还在全县234个村(居)委会成立司法便民联系点,公布联系电话,建立“群众说事”平台,宣传法制知识,调解法律纠纷,化解群众矛盾,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送法到基层,让群众直接感知法律的公正与威严。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及学生进院参观了解法院工作,提升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增强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的信心。创办《法治永丰》普法宣传刊物,还与当地电视台合办了《今日开庭》普法宣传栏目,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典型案例教育群众知法、守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在便民的基础上,法院还在工作中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为确保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制度,提供“免单”服务,努力让每一位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弱者也能找到说理的地方。2014年,该院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共计人民币75万余元,并为困难当事人落实司法救助金28万元,有效缓解了一批涉案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延触角,化矛盾促和谐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永丰法院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积极延伸和拓展司法服务触角,为促进当地的和谐稳定不遗余力,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永丰县属于山区县,最远的乡镇离县城有100多公里。为方便群众诉讼,法院在办案力量紧张的情况下,于2011年在偏远乡镇增设2个法庭,租用乡镇办公场所,坚持驻庭办案,节假日安排专人值庭,确保全天候接待。同时,各法庭本着“干警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把巡回审判、就地调解作为办案主要方式,切实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方便广大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 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成立信访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在永丰县法院的大力推动下,于2013年3月成立了由县委牵头、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信访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免费对各类信访矛盾纠纷开展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一个诉讼外方便快捷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取得良好的效果。2013年,中心先后组织调解达170余次,已成功调处各类重大信访矛盾纠纷105起。2014年,中心先后组织调解达210余次,已成功调处各类重大信访矛盾纠纷109起。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永丰法院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将普法大餐送进工厂、学校与村社,既方便了群众,拉近了距离,又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这种贴近群众的办案方式得到了群众的公允,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流逝的是时间,定格的是历史,留下的是足迹。 面对获得的荣誉,院长郭信浩朴实地说:“‘全国优秀法院’光荣称号,这不仅是一种荣誉、激励、鞭策,更是一种责任。面对已经收获的荣誉,我更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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