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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失信名单限出行 老赖主动求履行
发布时间:2015-03-24 16:20:44


    本网讯(李豪君 罗胆)  “你是石城县人民法院的李法官吗?我是黄某,因为几个执行案子,我买不了回家的火车票,你们能不能帮我删除失信,我回家就来处理这几个案子。”这天一大早,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就接到一被执行人的电话,这是怎么回事呢?

    执行法官立刻翻出黄某的案卷发现是系列案,总标的款金额200000元,一分钱没付,其名下无存款亦无财产,常年找不到人,亲属不配合,属于老赖中的“战斗机”。“这下寸步难行了吧,你还以为法律真治不了你!”执行法官嘿嘿一笑。“黄某,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处理好案子才能按程序删除失信,要不叫你亲属来处理下,把钱交掉就行了,现在银行转账很方便的,要不然你就直接把钱转到我们法院的标的款账户,我把账号发给你。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电话的,你亲属不是说你五六年都没回家了吗?”之后黄某的父亲老黄来到法院,一来就哭穷,全然没有了当年“我儿子欠债管我什么事”的气概,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黄某一次性支付本金利息230000元,必须一周到账,其余利息,申请人就放弃,否则就按判决书执行。

    3月23日,执行法官通知黄某系列案的申请人李某、周某、王某来法院领取执行标的款,并按照规定作出删除失信的决定,并在网络上予以屏蔽,至此黄某系列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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