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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西丰亿元非法集资案今日一审开庭
作者:韩宇 张国强   发布时间:2015-03-26 11:15:23


    一年前,时任辽宁省铁岭市人大代表麻德强(若不提人大代表,前句可改为“一年前,辽宁省西丰县市民麻德强”)及妻子程红、儿女、儿媳等涉嫌非法集资上亿元被举报,其中儿子麻慰是西丰县德兴满族乡副乡长,女儿麻伊娜为西丰县统计局副局长,儿媳刘娜是西丰县国土分局工作人员,妻子程红则是辽北唯一一家私人博物馆——西丰县鹿城博物馆馆长。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程红、麻德强等10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到案。

  3月25日上午,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依法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程红、麻德强等10被告人分别被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提起公诉。《法制日报》记者在庭审现场进行了旁听。

  骗取集资款金额超亿元

  上午9点,10名被告人带入法庭核定身份,法庭安排被告人程红第一个被询问,就在其他被告人被临时带离法庭时,麻德强和儿子麻慰面带愁容,转脸望向旁听席,被告人家属则以哭声回应。

  根据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此案被告人共涉嫌犯集资诈骗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5项罪名。

  起诉书中提到,2010年9月至2013年11期间,被告人程红在辽宁省西丰县编造在浙江、沈阳等地投资房地产,投资可获得5至6分利等谎言,采用以后笔集资款支付前笔集资款本息的方式,骗取蒋某某等468人集资款共计1.153亿元人民币,返还本息389万余元,实际骗取1.114亿元。

  被告人麻德强、麻慰明知被告人程红集资诈骗,在程红的指使下,向社会公众宣传,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帮助程红大量骗取集资款。

  其中,被告人麻德强骗取王某等22人集资款497.5万元;被告人麻慰骗取张某等6人集资款120万元,并帮助被告人程红办理银行转账、存取款等业务,资金流转达1369.54万元,被告人麻慰对存入其账户的集资款肆意挥霍,用于购买车辆等个人消费,数额达160万元。

  被告人麻伊娜、苏德昌、程显辉、田丽梅明知被告人程红非法集资,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帮助程红大量吸收集资款。其中被告人麻伊娜吸揽时某等3人存款381万元,并帮助被告人程红办理收款、开具银行转账、存取款等业务,资金流转达1444.97万元。被告人麻伊娜对存入其账户的集资款肆意挥霍,用于网上购物、旅游等数额达49.88万元;被告人苏德昌吸揽方某等人存款60万元;被告人程显辉吸揽庞某等人存款55.4万元;被告人田丽梅吸揽李某等人存款419万元。

  为借款填窟窿不惜行贿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红、麻德强、麻伊娜、麻慰肆意挥霍骗取资金,购买豪宅、名车、古董价值3667万元,且故意销毁收益存根,掩盖骗取资金去向,致使大量资金去向不明。

  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程红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郭某某等44人财物481万余元。

  2013年11月14日至17日,被告人刘娜、刘树海、张艳华携带赃款107万元和价值126万余元的珠宝、首饰、象牙雕刻等赃物潜逃至山东省莱芜市藏匿。2013年12月13日,刘娜、刘树海、张艳华被抓获。

  另外,在2013年9月,被告人程红、麻伊娜在资金链条断裂后,到沈阳融世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借款,程红、麻伊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该公司工作人员张某、严某通过现金、黄金、首饰等行贿。被告人程红对张某、严某行贿共计10.6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麻伊娜协助程红对严某行贿人民币8.2万余元。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该院认定的上述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指控程红犯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人麻德强、麻慰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麻伊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人苏德昌、程显辉、田丽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刘娜、刘树海、张艳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无资质馆长称古董还债

  针对公诉人询问,被告人程红称并没有肆意挥霍赃款,而是全部用于鹿城博物馆的建设中,并表示馆内的古董、艺术品拍卖后足够偿还欠款。但当公诉人询问程红本人有无文物、古董鉴定资质时,程红则称没有资质。

  在面对公诉人的询问中,被告人麻德强、麻慰均表示一开始对于被告人程红的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并不知情,只是到债主堵门时才意识到。

  公诉人询问麻慰,其妻刘娜、岳父母刘树海、张艳华为何携带赃款、珠宝等财物潜逃?

  麻慰表示其母程红称有债主要追杀家人,让他们外出躲避。这一说法也得到了被告人程红的印证。

  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人众多,庭审预计用时2至3天,25日上午的庭审有百余名被骗群众、被告人家属及部分媒体记者旁听庭审。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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