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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中院全力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15-03-26 10:17:44


    3月25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建设年”新闻发布会,廊坊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建亮向媒体记者介绍了廊坊中院2015年开展“人民法庭建设年”活动的相关情况。

    2015年,廊坊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的“人民法庭建设年”活动,目的是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密切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把握群众司法新需求,使司法进一步贴近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资源和基层组织熟悉乡土民情的优势,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支撑和有效的保障。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该院出台了“人民法庭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从今年1月至今年年底,分动员准备、全面实施、提高发展、总结考核四个阶段,全力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

    去年,廊坊中院就按照省法院的要求,把“一乡(镇)一法庭”建设作为全市法院的工作重点,开始了搭架子、组人员的工作,逐步在全市乡镇开展区别于原有中心法庭的新设法庭建设工作,科学界定了新设法庭与原有中心法庭的职能。

    此次新设的法庭主要发挥以下“六项职能”:一是对一般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案件移送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或者中心法庭处理;二是依法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三是通过调解、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参加社会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四是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律素养提升;五是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六是负责人民陪审员的联络工作,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去年,通过全市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按照“争取各方支持、稳步分批申报、注重实际效果”的指导原则,在原有42个中心法庭的基础上,新设了74个乡(镇)园区法庭,并实现了“四个到位”的全覆盖。

    一是人员到位。新设的法庭都已形成了1名庭长+4名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模式,有条件的基层法院为新设法庭配备至少一名书记员,保证法庭人员的全部到位。每个新设法庭的庭长都配备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和扎实法律功底的法官担任。各基层人民法院结合人民陪审员 “倍增计划”,给新设法庭配备4名以上的人民陪审员。

    二是设施到位。新设的法庭一般都不盖新房,通过积极协调,利用乡镇政府机关提供的办公室作为办公场所,或是在乡镇园区政府驻地附近找一间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所。新设的法庭都统一安装了门楣标识和人民法庭的名称标牌,方便了群众的识别。并为新法庭配备了必要的办公用品,配置了电脑,开通了网络,方便了法庭工作。

    三是制度到位。每个新设法庭都有统一规范的制度,新设法庭明确了法庭的工作职责、法庭庭长职责、人民陪审员职责、工作流程等制度,并将这些制度上墙公示,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新设法庭还设置了法庭公开栏,庭长、人民陪审员照片、联系方式、专业特长等都予以上墙公示。

    四是业务到位。新设法庭工作人员及时深入辖区村街、企业、进行走访,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并按照“六项职能”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庭长每周至少要到法庭工作一天,日常由二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在岗处理日常事务。新设法庭还统一建立六类台帐,完善业务登记,确保人民法庭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今年,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把2015年确定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年”,全面对新设法庭的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进行完善和细化规范,在履行“六项职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下“六项工作”,提升新设法庭的整体应用水平。

     一是配合巡回审判。各基层法院业务庭和原有中心法庭可在新设法庭辖区增设巡回审判点,定期或不定期安排人员到巡回审判点开展立案、调解、庭审和宣判等工作,新设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积极予以协助。对于赡养、劳动纠纷、相邻权纠纷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一些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要配合审判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当事人家里做调解工作,在纠纷发生地审判,使更多的群众通过观摩调解和审判,了解国家政策,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是辅助审执活动。要将新设法庭建成辅助审判执行的前沿阵地。群众可直接到法庭来访、登记案件,案件登记后由庭长和驻庭人民陪审员一起及时完成送达,送达以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及时调解,不能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完成移送。对涉及本辖区的执行案件,要充分发挥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协助、配合执行工作。对法院判决或调解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有选择、有针对性地进行回访。通过案件回访,释法明理,降低对抗情绪,巩固法院案件处理的成果。

    三是开展诉讼服务。借助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优势,探索法庭从咨询到介绍立案、代理诉讼费用收结的“一站式”服务,建立受理、承办、分办、催办、反馈、办结等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法庭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服务内容为核心的工作对接,通过沟通联络,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提供有针对性地法律服务,使法庭成为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帮助群众的纽带。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新设法庭的科技含量,充分优化和整合信息网络资源,依托数字化监控体系和现成的网络基础,与中心法庭、基层法院联网,规范每一起案件的立案、调处、结案、评查、归档、统计等各个环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 “网上法庭”。使当事人在法庭凭身份证和相关密码便可点击查询自己案件的办理的程序、办理的人员、办理的进度等情况,减少当事人奔波查询之苦。

    五是开展文化建设。新设法庭要将法庭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从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四方面入手,立足自身实际,精心策划,建成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法庭文化,将法庭文化建设与群众认知度、满意度的提高有机联系起来,提升法庭人员工作热情,规范司法礼仪,促进纠纷调解。  

    六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新设法庭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信息互通,构建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居)两委之间的共建体系,做到与相关部门有效沟通,有效衔接,有效联动化解纠纷。广泛宣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志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扩大社会效果,加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调解与判决衔接的新形式、新途径,实现诉讼与非诉讼机制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对于活动开展的相关要求,赵建亮也作了详细介绍,即抓好“四个强化”,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人民法庭建设年的基本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廊坊中院决定成立“人民法庭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基层人民法院也针对活动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及办事机构。实行目标责任制,中院领导小组成员按原确定分包的基层法院,强化领导,全力推进。各基层法院院长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目标任务完成。全面完善推进新建法庭的各项建设,确保实际有效的运转起来,使新建法庭的“六项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六项工作”进一步到位,通过人民法庭建设年活动,使新建人民法庭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管理措施进一步得到规范,各项工作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力争到今年年底,使法庭建设整体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培养和树立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先进典型。

    三强化督导考核力度。廊坊中院和各基层法院都要对人民法庭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制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法庭建设检查考证办法,确定考证标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依据标准,各基层法院先行考核,在此基础上,中院将对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四强化宣传力度。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是今年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法院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对一乡(镇)一法庭建设中的好做法、好举措、好典型不断的总结提升,进行广泛宣传;对“人民法庭建设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优秀人民法庭、优秀人民法庭庭长、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深入挖掘、积极培树、大力宣传,努力弘扬一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廉洁自律、秉公办案的好集体、好法官。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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