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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纪委通报12起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作者:潘从武   发布时间:2015-03-30 11:24:35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公开通报12起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这12起案件是:

  精河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统计局局长道力坤·吐拉力在任八家户农场场长、党委书记期间,授意他人套取牧民征地补偿款及奖励金,截留款物与他人私分,将国有土地承包款据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塔城市也门勒乡加尔苏村原党支部书记马设飞个人收受土地承包户好处费,与村委会主任等人索要他人承包土地好处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洛浦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阿不都扎克·阿不力孜在担任住村工作组组长期间,乱罚款、受贿、敲诈勒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于田县科克亚乡科克亚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买提库尔班·肉孜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贪污公款,骗取财政补助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和个人财物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墨玉县普恰克其乡巴西奥依库勒村党支部书记吾布力·图尔迪违规索取学生家长好处费,私用集体土地承包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莎车县吾达力克乡墩霍伊拉村党支部书记麦麦提尼亚孜·依明利用职务之便,向村民强行摊派义务工,侵吞该村义务工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伽师县古勒鲁克乡哈依木库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阿卜杜克日木·图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村低保金,贪污低保金、粮食综合补贴、安居富民补助资金,事发后向办案人员行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阿克陶县社区管委会干部阿木提·阿不都热依木利用职务之便,以为他人解决廉租房、承诺农转非户口为由,索取他人财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阿克苏市多浪街道办事处科员库地热提·艾尔肯在担任阿克苏市依干其乡武装部副部长期间,利用负责该乡违章房屋建造监督工作的便利,非法收受4名该乡违法搭建房屋村民的好处费,致使4人的违章房屋继续建造,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级处分。

  和田市吉亚乡第二中学教师图尔艾力·亚森私下向因病假、转学等原因长期未到校的学生家长收取保证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拜什艾日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买合木提·艾买提擅自将村集体收取的部分土地承包费、树木出售款及村集体资金占为己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和县残联理事长许书宝在没有收费许可的情况下,默许单位报账员收取残疾证工本费,用于单位日常业务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新疆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加强对乡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漂浮、简单粗暴、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凝聚民心,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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