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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警魂耀天平
——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政委刘祥振
作者:刘睿   发布时间:2015-03-30 15:53:28


图为工作中的刘祥振(右一)

    1999年10月,刘祥振结束了15年的军旅生涯,转业到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担任法警、副支队长、政委。15年来,他以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司法事业无限忠诚,对法警工作的热情投入,把职权当责任,视奉献为义务,以荣誉作动力,扎实工作,科学管理,带出了一支政治合格,技能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敢打必胜的法警队伍,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本人被省高院评为 “十佳优秀司法警察”,被枣庄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体育工作先进个人”。

    刻苦练出精湛技艺

    为练就娴熟的业务技能,从进入法院的那一天起,刘祥振就如饥似渴地学习,十几年如一日地带头训练。

    刚转业到法院时,组织交给了他一项特殊任务——培训第一批聘任制法警。他根据自己在部队15年的训练经验,严格按照计划和训练大纲要求对全体队员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训。有时,为了一个姿势、一个动作,就要练上几个小时;白天无法训练时,就夜以继日,加班加点;队员思想有波动,训练积极性下降时,他就组织大家赛红歌、讲故事。训练成果汇报会上,队员们个个英姿威武,动作漂亮、干净有力,赢得了院领导和全院干警阵阵掌声。

    十五年来,对于体能技能训练,刘祥振从不懈怠,从未间断。每天早上,天刚亮,他就带领队员们出早操。队形队列、擒拿格斗、五公里越野、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冬天一身汗、夏天一身泥。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严格的训练,使得全市法警的业务技能逐步得以提高。支队在队列、射击、擒拿、捆绑、防暴等各项技能均名列全省法院前茅,也为全市法院争得了荣誉。

    责任培养优良作风

    说话干脆利落,办事有板有眼。这是大家对刘祥振的中肯评价。枣庄中院审理原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华元受贿案时,从往返北京的长途押解到长达数日的法庭值庭,从旁听安检到法庭秩序,都是对刘祥振和他的警队的一次严峻考验。

为顺利完成工作,刘祥振详细制定工作方案,把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困难想全,把相应的应对预案做细,带领大家按照分工反复演练;方案实施前,他一遍遍检查落实,从车辆到装备,从人员到线路,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实施过程中,他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针对出现的情况,及时组织大家沉着应对;任务结束后,他和大家一起分析、讲评好的经验做法,巩固发扬,存在的问题,拿出措施限时整改。

    身教带出过硬队伍

    “队友是战友,更是兄弟,帮助他们的成长,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刘祥振经常这样告诫自己和同事,他也是这样做的。

    2012年夏天,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杀人案,被告人刘某是艾滋病患者。为保护年轻法警,刘祥振亲自驾车带两名正式干警担负押解、看管和值庭任务。庭审中,他要求其他同志尽量远离被告人,但他自己始终没有离开被告人半步。

    2005年7月的一天,中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某企业的房产。不明真相的职工群众围堵执行人员和执行车辆,现场一片混乱。刘祥振一遍一遍安抚大家,嗓子喊哑了,衣服湿透了,扣子也被扯掉了。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围观的人员渐渐安静下来,慢慢的散去,执行得以顺利进行。

    在一次民事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王某某手拿菜刀,光着膀子冲了出来,扬言谁敢上就砍死谁。紧急关头,刘祥振第一个站了出来。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缴了被执行人手里的菜刀,制服了被执行人。14年来,他已记不清有多少次带队到一线现场平息事态、制服闹事分子,化解一个又一个危险因素,使多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在他的带领下,年轻的法警不断成长、成熟。法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法警支队的作风不变。15年来,法警支队没有出现一起责任事故和工作差错。在历次竞争上岗中,法警支队先后有6名同志走上中层岗位,2名同志解决了科级职级。法警支队先后荣获“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双十佳单位”和“省院记二等功”等荣誉。

    只要正义在胸、责任在肩,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攻不克的堡垒,就没有完成不了的任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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