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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的骄子 法院人的骄傲
——学习模范法官邹碧华事迹体会
作者:张建安   发布时间:2015-03-31 09:42:05


    我认认真真地看过无数个典型人物的新闻报道,也仔仔细细聆听过很多先进榜样的事迹报告会,更默默拜读过许多模范人物的报告文学。他们都曾使我感动过,但惟有模范法官邹碧华的事迹让我动情、令我震撼,尽管他的事迹没有像军人或公安干警中的那样枪林弹雨、出生入死而让人惊心动魄。他作为一名“文官”,他的事迹使我的灵魂深处受到了一次深刻地洗礼。我作为一名法官,为我们国家有这样的法律人,有这样的法官,有这样的法院院长而感到骄傲和自豪。我相信,有了像邹碧华这样的法律人、这样的法官、这样的院长,我们国家的法制进程一定会加快,依法治国的法制梦一定会实现。我要为他点赞,他是称之无愧的法律界的骄子,法院人的骄傲。

    邹碧华的事迹报告会和报告文学一点都不像是写出来的,他的事迹是那样的实实在在、真真切切,让人看得见、摸得着。我作为他的法官同行,学习了他的模范事迹最大的体会就是为他的英年早逝而感到遗憾和与他相比我自感惭愧。

    一个人只有没有得到或失去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才会感到遗憾。邹碧华他有那么渊博的法律知识、高尚的思想情操、强硬的工作能力、无限的正能量。这么可亲可敬的人物,这么令人钦佩的法院院长,正是为审判事业奉献青春年华,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拓创新的关键时刻,他却被累倒在工作的路途上,仅仅46岁,英年早逝,怎能不让人为他感到惋惜。他的死不是因为“酒精肝”,而是因为长期劳累突发心脏病,他是为人民利益而死,他的死重于泰山。

    邹碧华是一个有良心的好法官。善良,是一名法官必须具备的品质。邹碧华从小汲取了家人身上的善良,他从刚刚当上法官的那一刻起就时刻铭记妈妈“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的谆谆教诲。法官固然必须具备很高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但良心更为重要,只有有了良心,才使法官办案更为公平、公正。邹碧华凭他的良心、“同理心”办案办事,使一个个诉讼案件得以妥善处理,一件件信访案件得以圆满化解,使许许多多个难缠当事人息诉、信访人罢访。正是他的良心、“同理心”,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了解信访人的疾苦,才驱使他经常冒着酷暑深入街头、社区、阁楼。更是因为他的良心、“同理心”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社会的赞誉。

    邹碧华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专业法官。他从北京大学法律系的高材生开始,到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经济法博士,再到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研究员,最后成为华东政法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一生都对法律刻苦学习潜心研究。他才华横溢,厚积而薄发。从他审理、参与审理或指导的每一案件,无一不显示出他在法律专业上的睿智;无论从审判实践还是理论的研究,都展现了他渊博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法律技能。他的学识为我国法律的制定、司法解释、指导新类型案件的审理都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的每一篇调研文章、学术报告都对法院审判实践乃至法律界都有很深的指导意义。他善于钻研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且善于归纳总结,他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化繁为简,将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纷繁过程创造性地分解为九个环节,环环紧扣,层层递进,使裁判的形成过程不仅成为一门科学,更成为一种艺术,也成为了目前法官同仁们的热议。

    邹碧华是一个具有管理艺术的好院长。一个管理者,就是要用他的聪明和才智,发挥一个单位的最大潜能,调动部下的工作积极性,使效益、效率最大化。邹碧华当院长他的管理特点是“走动式管理”,他通过“走动”,深入到基础,深入到部门,深入到干警个人,进行广泛地调查研究,详细掌握各个部门的工作特点、工作量,了解每个干警的思想状况、水平能力,对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科学地进行大量的数据计算,分析研究,有理有据地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他对干警的关心是“关”到了“心”上;他还教育干警与法院共成长,培养干警的荣誉感和进取精神;他更懂得“一个人如果不喜欢自己所从事的职业,那他一定会感觉很痛苦。反之,如果他很喜欢自己的职业,那么许多问题将迎刃而解。”在这样的院长手下干警们一定是愉快地工作,幸福地生活,一定是甩开膀子大干,积极努力向上。难怪他带领的长宁法院获得“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等荣誉。

    与邹碧华相比我感到的只有惭愧,甚至有点无地自容。与邹碧华的专业知识相比,我们对法律的学习和掌握只有小学水平,根本算不上什么专业法官。与邹碧华的“良心”相比,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还很不够。与邹碧华的工作热情相比,我们的工作态度还不够端正。与邹碧华的工作能力相比,我们的办案、处理纠纷的水平还不高。

    我们应当认认真真地向邹碧华同志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熟练掌握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苦练基本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修养,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善于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发挥主观能动性,使自己的工作具有开创性,提高工作能力,注重工作艺术。积极努力地工作,多为当事人着想,提高办案效率,注重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把案子办好办了,为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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