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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法官以诚相待以情息访
作者:吴昀懋 覃小倍 发布时间:2015-04-01 13:06:22
3月31日,一位70多岁的老人面带愠色走进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但一个多小时后,他却面带笑容地走了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这位老人名叫何凯,是一名退伍军人。1969年,何凯被分配到罗城县农械厂当工人,1970年12月30日被中国人民解放军罗城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奸污插队知识青年、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开除工人队伍,交群众监督执行。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何凯以原判决错误为由,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和罗城法院上访。后经有关部门和罗城法院反复工作,何凯近十年来没有上访。 今年2月15日,何凯再一次走进了罗城法院信访接待室。他自已也记不清以前来过法院多少次,但这次却是他时隔近十年之后第一次踏进法院大门。按他的话说“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今天来是遇到了新问题,是来向你们求助的,请求你们把过去对我的错误判决改过来,并恢复我工人的名誉”。原来,何凯是因为曾经被判过刑而未能享受国家低保和养老金待遇,所以又再次以原审判决错误为由,来向罗城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撤销原判决,恢复其工人名誉,以便其能够办理低保和养老金手续。当天,他将一份申诉材料交给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并扬言如果法院不解决他的问题,他就要进京上访。随后,他离开了法院。 在收到何凯的申诉材料后,罗城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立案庭立即调取何凯的案卷材料,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制定出化解方案。院审判委员会还召开专门会议,对何凯的申诉理由进分析研究。在确认何凯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后,3月31日,立案庭吴代华庭长主动联系并接待了何凯。 在一个多小时的接待过程中,吴代华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向其说明原审判决是根据当时的法律、政策,对其定罪量刑并无不当,现其申诉要求改变原来判决,恢复工人名誉的理由不能成立。随后,又耐心细致地向其解释我国的法制发展历史和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规定。当何凯的态度有所松动后,吴代华进一步对其进行思想攻势,象拉家常一样与他分析无理上访的得与失,让其明白无理上访不仅浪费钱财,还增加子女思想负担,耽误子女农活,影响家庭生活,得不偿失。在吴代华反复说服教育下,何凯终于心服口服,表示服判息诉,放弃进京上访的念头,安心回家生活,协助子女搞好生产。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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