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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群众路线,做群众满意法官
作者:曹艳娜    发布时间:2015-04-03 14:32:04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选择做一名法官,是因为你对这个职业的热爱和敬仰,因为它为你提供了一个施展才能的舞台,还是因为它是一种不错的谋生手段?虽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但我认为我们都是在实现着一个法律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梦想。

    早在做实习律师时,我就深刻地体会到老百姓打官司的艰难。2009年的冬天,我在郑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恰逢河南省高院开展大接访活动。为了顺利立上一起再审案件,天不亮我就坐上公交,穿过大半个城市,不到八点就来到省高院门口。时值冬至,滴水成冰,凛冽的北风呼呼地刮着,阴沉沉的天空中不时地飘着雪花。当我来到立案窗口时,眼前的场景使我惊呆了。真所谓“莫言君行早,更有早行人”,早已等候在这里的人们已经排成了几十米的长龙,从巷子最南边的窗口一直延伸到巷子的尽头。他们大多是中老年人,一个个蓬头垢面,满脸皱纹,衣着破旧,沾满尘土,有的还带着被褥、夹着干粮、粗糙的双手提着各种材料,操着不同的方言,边说话边焦急地向立案窗口张望……他们都是从哪里来?他们来了多久?他们都在哪里住?他们要起多早来这里排队?他们有没有吃上早饭?他们还要在这里等多久才能被接待?在这冰天雪地里,当我想到这一切,我的眼泪夺眶而出。老百姓打官司如此艰难,而我又能为他们做点什么?

    我想,类似的场景一定触动过我们的张立勇院长。近几年来,张立勇从河南省的实际出发不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精神,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连续开展大接访活动,树立人民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逐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让法院工作在网上“晒太阳”,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在不同的场合,张院长反复讲要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要关心外地来诉讼的当事人,要让当事人进得了法院的门,找得到办案的人,要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多么朴素又动人的话语!没有言之凿凿的论调,更没有咄咄逼人的说教,而这些听起来“土得掉渣”的工作方法,正是我们践行群众路线的最具体的切入点。

    在工作中,我也一直在揣摩,我们应该怎样走群众路线?怎样才能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法官?直到有一位当事人启发了我。去年6月,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爷来庭里复印材料。他满头白发,步履蹒跚,还拄着拐杖,走起路来颤颤巍巍地,看着都让人担心。办完事儿,我特意把他送了出去,穿过二十多米的走廊,一边走我一边嘱咐,“师傅,您慢点”。老人嗫嚅着,不停地说“谢谢,谢谢”!当我把他送到电梯口,又为他摁了下去的电梯时,老人神情激动地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年轻人,谢谢你!咱们法院现在的服务态度真好呀!”老人真诚的话语在那一刻照亮了我,也使我看到,在最细微之处给群众应有的尊重和关爱,发自内心地为群众做好服务,群众才能满意。

    做好审判工作,深厚的理论功底,高超的庭审水平,娴熟的司法技能,这一切固然重要,但群众更在意的是我们是否真正对他们充满热情、饱含关爱,是否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是否真正为他们排忧解难、定纷止争。走群众路线,需要我们带着感情和温度去工作,把每一个当事人当成我们的父老长辈兄弟姐妹一样去关爱,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诗人纪伯伦说过:

    生命的确是黑暗的,除非是有了激励;

    一切激励都是盲目的,除非是有了知识;

    一切知识都是徒然的,除非是有了工作;

    一切工作都是虚空的,除非是有了爱;

    透过工作热爱生命,你就领悟了生命最深刻的内涵,

    让我们的工作成为群众看得见的爱,你就实现了生命最大的价值。

    走群众路线,做群众满意法官,让我们带着热情去工作,让我们的人生出彩,让我们的梦想成真,让我们同祖国、同时代一同进步!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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