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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法院法官登门送案款 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5-04-03 17:21:25


    本网讯(秦剑波)  近日,山东滕州法院官桥法庭调解处理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滕州官桥法庭的法官来到村民徐龙家中,为其送上生活帮助金。“谢谢你们!”徐龙母亲拉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据了解,刘云和徐龙于2012年6月在滕州市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3年1月生一女孩。原、被告婚后感情一般。2014年被告因病致残后双方感情逐渐破裂,原告刘云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经过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离婚,并达成协议,原告支付孩子抚养费及被告生活帮助金共4万元。法官考虑到被告行走不便,生活较为困难,在拿到执行款后第一时间来到他的家中,将款项亲自交到其手中。收到赔偿款的徐龙感动地留下了泪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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