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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一条短消息报信 新宁法院一小时执结
发布时间:2015-04-03 16:41:35


    本网讯(唐小冬 李周一)  “院长,被执行人已回到家中,请求人民法院立即执行。”4月1日晚上6时,申请执行人肖某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回家扫墓,立即按照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警民联系卡上的号码给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金治伍发去了短消息。

    肖某与陈某本系邻居,肖某去年散步时被陈某饲养的藏獒咬伤,用去医药费18826.92元,而陈某在支付1200元后便不知去向。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新宁县人民法院采取了多种方式调查陈某财产及陈某踪迹,均未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警情就是命令,该院执行局根据金治伍院长的批示迅速出警,将正收拾衣物准备再次外出的被执行人陈某堵在了其住宅内。经过执行干警们的耐心释明和教育说服,陈某纠正了对该案在审判过程中的偏见,深化了对该案涉及的有关法律规定的认识,表示愿意自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肖某则考虑到与陈某的邻居关系,也自愿做出让步。至晚上7时,该案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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