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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毒品当作"零食"招待同事 多名公交司机涉毒领刑
作者:姜东良 郭晓云 赵瑾   发布时间:2015-04-09 14:02:27


    将毒品当作招待同事的“零食”,上夜班时通过吸食毒品提神。今4月8日,记者从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目前,这几名公交司机已经领刑。

  王某系青岛市公交集团分公司驾驶员,2012年7月份,王某在同事张某那儿第一次接触毒品,从此就开始断断续续吸毒。2014年11月1日晚上18时左右,张某带着0.5克冰毒来到王某家中,从客厅茶几下拿出王某用吸管、玻璃瓶自制的吸壶和玻璃锅,将大约0.2克冰毒放入玻璃锅内,用点燃的酒精灯烤玻璃锅,后两人轮流用吸壶吸食玻璃锅里冰毒产生的烟雾。一直到21时左右,王某要去开公交车,两人才离开。第二天,两人又在王某家中将剩下的0.3克冰毒吸完。此前,王某还曾多次容留胡某等人在其家中吸食过冰毒。 王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14年7月, 同样是该公交公司驾驶员的修某,先后两次按预约地点将0.4克冰毒以600元的价钱贩卖给曹某。

  记者了解到,近几个月,市南区检察院已办理了多起类似的公交司机涉毒案件。根据这些公交司机提审时的供述,在他们的小圈子里,毒品已被当作招待同事的“零食”,拿出点毒品大家一起吸成了热情好客的表现。上夜班的司机通过吸食冰毒来达到提神的目的。他们之间形成了一个同一行业为联系纽带、集体吸毒、互相贩毒的“毒圈”。

  “公交车司机作为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人,其决定着全车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吸毒后,其自身控制力和判断力会明显下降,驾驶过程中一旦毒瘾发作,后果将不堪设想。”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杨苹如是说,“但据目前统计情况来看,公交司机涉毒并没有形成规模,只是个别人的行为,广大市民不必产生恐慌心理。”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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