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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法院唱响服务春耕“三部曲”
发布时间:2015-04-10 16:05:29


    本网讯(黄勇 曹现华)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针对春耕时节易发的各类矛盾纠纷,采取多项措施服务辖区春耕,全面唱响服务春耕三部曲。

    一是灵活办案方法,方便快捷诉讼。推出便民诉讼“110”,灵活采用电话预约立案、书信答辩、传真及电子邮件等便捷手段,方便当事人诉讼;开展巡回办案法庭,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地点,把法庭开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就地审理案件、就地解决纠纷;加大涉农民纠纷诉前调解力度,借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力量,形成“大调解”格局;对涉及农资、农具案件慎用诉讼保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保证不因诉讼而延误春耕生产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农民,实施诉讼费用缓、减、免,充分保障困难农民的诉讼权利。

    二是案件审执提速,不误百姓农时。对涉农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开设涉农诉讼“绿色通道”,只要是涉及田地纷纠、农资买卖合同、农资产品质量等案件,一律优先立案;涉农案件优先审结,优先安排开庭时间,优先安排熟悉乡土民情、业务精湛的法官,优先做好开庭后勤保障工作,灵活适用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促使涉农案件公正、高效审结;涉农案件优先执行,通过加强思想教育、采取流动执行等措施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对土地承包纠纷执行案件、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执行案件优先执行,对已经执行到位的资金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并按时发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确保不耽误春耕。

    三是多方部门联动,维护合法权益。联合农业、工商、质检、公安、检察等部门,按照“预警+协会+办案”的模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伪劣化肥,非法经营、销售伪劣种子等坑农、损农、害农行为;建立涉农案件台账,重点查办一批涉农的大案要案,快审快结快执行,确保假冒伪劣农资不流入农民手中;曝光一批坑农害农的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社会打假氛围,净化农资市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讲解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农民保存购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证据、防范被假冒伪劣产品蒙骗,做到办案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提高农资销售人员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农民的识假辨伪能力和维权意识,有效保障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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