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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法院审理首例强迫交易案
发布时间:2015-04-13 13:49:08


    本网讯(陈艳 顾关)  4月10日上午,三名被告人因犯强迫交易罪被推到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十几名被害人旁听庭审。据悉,这是该院审理的首例强迫交易案,既能有力地震慑犯罪,又能进一步改善安乡县域经商投资环境,维持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被告人罗某于2010年被安乡县某烟花公司聘用为安乡县甲片区业务员,2011年被聘用为该片区经理,负责片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被告人刘某2013年6月25日被安乡县某烟花公司聘用为安乡县乙片区经理,被告人李某入股。自2010年7月起,被告人罗某邀集被告人刘某、李某等人以没收或威胁没收从其他渠道购进的烟花鞭炮、罚款、殴打等方式,强迫安乡县三个乡镇的烟花爆竹零售商在罗某、刘某处购进烟花鞭炮,具体犯罪事实多达17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刘某、李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刘某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李某单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件审结后,曾受欺压的多名被害人对法院公平、公正执法的行为纷纷点赞。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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