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福建龙海市检察院探索建立涉外案件办理机制
作者:林志南 林修猛 发布时间:2015-04-15 14:09:37
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缅甸籍人员故意伤害案一审在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老留(缅甸国籍)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驱逐出境。该案系刑诉法修改实施以来漳州地区基层检察院管辖的首例外籍涉罪人员案件。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为了充分保障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得到及时、充分、正确行使,保证他们的合法诉求在检察机关得到准确、规范表达, 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建立涉外案件办理机制,不断提升查办涉外案件的能力,依法保障外籍涉罪人员的合法权益。 该院积极与第三方翻译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在案件受理后三日内即聘请具备翻译资质的翻译人员,为外籍当事人聘请专业翻译人员。通过翻译人员,为外国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及时、准确的翻译工作,认真解答外籍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制作相应语种的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保证了涉外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程序上的公正、高效。 同时,该院实行外国人犯罪案件专人专办制度,由业务水平较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专门办理,及时向上级院汇报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听取指导性意见。对案情复杂、重大疑难的外国人犯罪案件,建立适时介入制度,积极引导并监督侦查机关调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并积极建立庭审释法说理机制,该院在公诉意见强化释法说理,向外国籍被告人详细说明中国法律法规在本案定性、量刑情节上的具体规定,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此外,该院积极督促看守所制定完整的外籍人员医疗保障预案,与看守所联合做好医疗保障预案工作,外籍人员入所前,由指定医院出具体检报告,看守所根据需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同时, 每一个关押外籍人员的监房内,都有一个表述病情的中外文对照卡片,上面列举了一般病情的表述短语,外籍在押人员感到身体不适,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可以从表述卡中找到相应的短语打勾,方便联系医生救治。同时,该院驻所检察室购置了英文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英文版《诉讼时效一览表》等指导性资料,供外籍在押人员免费使用。并对看守所是否尊重外籍在押人员的宗教信仰自由进行监督,强调外籍在押人员有宗教信仰的,一律按照国家有关宗教问题的规定予以尊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