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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作者:杨孟辰   发布时间:2015-04-16 13:37:36


    4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一直是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所重点关注的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不够,对社区服刑人员没有依法交付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加之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流动性加大,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问题有所反弹,虚管问题也日益凸显,对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造成一定影响。有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后继续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据肖玮介绍,这次专项检察活动为期三隔越,主要任务是:全面准确查清当前社区服刑人员的底数以及刑罚执行的基本情况,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严厉打击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体制机制,促进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察活动将通过核查摸底实现“四清”,即:社区服刑人员的底数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的情况清;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的情况清;社区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违法的情况清。

    据肖玮介绍,检察机关要对现有的社区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进行核查,逐人、逐项记录台账。特别是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要逐人见面,重点检察刑罚执行机关落实《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要求的“每三隔越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情况”,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监督。

    肖玮表示,对于核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将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整改。对于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例如社区服刑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药剂师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对于发现的脱管、漏管和虚管问题,要分析原因,厘清责任主体,依法监督有关机关及时纠正整改;对于发现的刑罚变更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于符合收监执行法定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依法监督收监执行;在开展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以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中,检察机关要注意发现有关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线索,既要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也要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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