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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城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取实效
作者:邱敏 赵敏 发布时间:2015-04-20 14:05:01
2014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修改后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权,创新执行监督方式,开辟民事监督新途径。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件,向法院发出的4条检察建议全部被采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该院拓宽案源,扩展掌握民事执行情况的渠道。着力加强与律师、法律工作者和行政执法单位及该院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提高自行发现线索能力,拓宽案源渠道。运用电视讲座、报纸、网络、走基层、下村组发放传单等宣传手段,走出去、请进来,挖掘申诉案件线索。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法院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判的执行情况提供书面报告或送检察机关备案。 同时,该院改进监督方式,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力度。着力加强与法院沟通,对当地影响重大的民事执行案件,或者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法院邀请检察机关现场监督办案,避免违法和不当行为的发生。对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实体权利的民事执行裁定出现错误时,以抗诉方式进行监督。对执行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滥用执行权的行为,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于予以执行将造成执行回转困难或因执行给申诉人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在依法抗诉的同时下发暂缓执行意见函避免执行风险。 另外,该院还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执行监督可行有效。与法院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建立执行监督案件联合听证、研讨等机制,凝聚两院共识,确保执行监督的顺利进行。对法院执行案件中发现的案件流程管理、执行措施、执行范围、诉讼款项等不规范的地方,下发检察建议等文书时增强说理性和针对性,便于规范法院民事执行行为和整改。建立案件回访机制,注重落实和反馈,确保执行监督的实效性。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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