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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对江源煤业较大窒息事故22名责任人进行处理
作者:张楠   发布时间:2015-04-24 09:19:33


    4月23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了对于江源煤业“2·3”较大窒息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对事故中负有责任的22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巡视员马和平介绍,事故发生时矿井处于停产整顿状态,事故的直接原因系江源煤业井下瓦斯监控数据出现异常,当班调度值班员违章指挥瓦斯检查员进入现场查看,瓦斯检查员违规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人员违规进入缺氧区域所致。

  经过调查,对江源煤业3人、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安监局驻江源煤业安监站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通矿公司、江源煤业13名企业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江源煤业处以60万元罚款,对江源煤业主要负责人处以上年收入40%的罚款。

  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江源煤业公司2015年2月3日发生窒息事故,死亡3人。该矿曾于2013年3月29日和4月1日分别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53人遇难,20人受伤。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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