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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进贤县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打击行贿犯罪
作者:刘璇 发布时间:2015-04-24 13:40:01
近日,江西省进贤县检察院对被告人李某等三人涉嫌行贿的案件正式提起公诉。 长期以来,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作为一对对象犯罪被规定在我国的刑法之中。但是,在以往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过程中,由于需要行贿人员的配合才能够有效打击受贿犯罪,因此,很少追究行贿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不追究行贿人员的刑事责任,反而助长了此类犯罪的发生,为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他们往往故技重施,向其他人员行贿。该院近期办理的受贿案件中,就有行贿人员存在再犯的情形。 鉴于此种情况,该院此次专门开展行贿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据悉,该院在此次的专项行动中将秉持宽严并取的举措,对其中查明属于被胁迫给予财物的,依据法律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其中存在屡教不改,屡次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则依法严办,并在提起公诉时建议法院从严判处。 据悉,该院此次提起公诉的三名被告人是此次开展行贿犯罪专项打击行贿后起诉的首批被告人。该院将在今后的执法活动中对行贿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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