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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为破镜重圆“粘合剂”
作者:张小桢   发布时间:2015-04-27 08:48:43


    庭审进行了将近两个小时,宣布休庭时,连旁听人员都喊累。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孩子才5个多月,女方提出了离婚诉讼,男方竟然完全同意离婚请求。双方因为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问题当庭调解未成。

   “请女方和家人留下来。”一场背对背的调解紧锣密鼓地在休庭后继续进行。因为双方分歧不大,我想赶在中午12时下班之前让双方当事人领取到调解书。

    终于,一直默默哭泣的女方不再纠缠协议的细枝末节。

    调解书递到女方的那一刻,她问我:拿着调解书是否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了?我向她解释:签了自愿离婚调解书,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调解书的意义相当于离婚证。

    一丝迷茫掠过她的眼神。我察觉到当事人内心那种不可名状的复杂情感。或许离婚不是她想要的最终结果,毕竟孩子还在哺乳期,况且与丈夫也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尽管男方决绝地领走了调解书,女方也签字之后离去,但我的心却无法安宁。也许女方来法院的目的只是想寻求调解和好呢?

    一种职业责任感,亦或是一种追求圆满的情结,迫使我再次拨通了当事人的电话,又开始了“婆婆妈妈”调解工作。女方告诉我,她听说第一次向法院起诉都会判不离,所以也没料到离婚会来得这么快……我说,感情是否破裂才是标准呢。从男方那里了解到,由于女方在怀孕期间赌气搬离婆家,婆家很爱面子,一气之下全家人支持男方离婚。经过深入沟通,我发现双方尚未度过婚后磨合期,一年多来摩擦不断;加之婆媳关系紧张,婚姻被一步一步逼上了绝路。双方相互伤害很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尽管如此,我认为仍有“破镜重圆”的可能。

    电话调解后,又通过安排了两三次双方当事人的单独会面,两人心中的坚冰在一点一点地融化,许多误解和误会都逐渐消解了。

    当两人有说有笑地抱着可爱的孩子来找我咨询如何复婚时,我觉得自己终于完成了内心深处的结案……

    法官的良知是最好的法律;只有当内心公平正义的美好理想实现的时候,才可使法官获得真正的成就感。形式上的所谓结案,就这起离婚案件而言并不具有积极意义;而之后的跟踪调解使破裂的婚姻关系及时得到修复,终于让当事人的婚姻“破镜重圆”,我感受到作为一种“粘合剂”的价值、意义和快乐,同时也感到自己作为法官不辱使命。

  (作者单位: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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