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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法院便民举措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5-04-28 14:38:36


    本网讯(朱刚 路杰 于立辉)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按照我国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要求,对该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稳步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深入落实为民、便民、利民的精神。

    一是成立专门诉讼服务中心,对立案大厅整体布局及标识进行改动,划分为导诉服务、立案登记、诉讼材料书写及当事人休息四大区域,全面推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发挥“窗口”职能,展现“窗口”形象,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立案工作。

    二是对目前现有立案窗口进行调整,增设了民商、刑事、行政、执行、赔偿、司法救助和绿色通道等窗口,同时还配备了专门的提供咨询的导诉服务人员,积极向当事人释明、解答登记立案的程序、所需材料等相关内容,引导当事人快速准确进行立案登记,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案件数量及案件类型增加的情况,对大厅内的叫号机进行了系统升级、改编,使当事人能够井然有序地立案。

    四是在立案大厅的墙壁显眼处及诉讼材料书写区悬挂放置一站式立案流程、各类诉讼文书样本、诉讼费管理办法、司法救助措施等,方便当事人诉讼。

    五是在当事人休息区配备一定数量的座椅及饮水机,摆放当事人诉讼须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法律宣传资料,并免费向当事人提供笔、胶水、老花镜等。

    六是优化人力配置,从各部门选调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勤勉敬业、热心服务的精干力量和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九大窗口,立案庭两名副庭长在大厅直接负责立案登记工作,依法、科学合理进行登记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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