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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法官跨省送达获称赞
发布时间:2015-04-30 09:13:24


图为法官在当地村委会张贴公告送达

    本网讯(廖凤桂)  4月27日,广西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驱车跨省来到被告李某的住所地即广东省怀集县冷坑镇谭庙村委对李某进行送达。

    在原告何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李某经法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向该院提交书面答辩。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主办法官无法联系到被告人李某,寄出的判决书也两次被退回,判决书的送达成了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八步法院民一庭法官决定亲自到广东怀集送达。

    “您好,我们是广西八步法院的办案人员,今天来到这里是想找你们村委的一个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李某,把判决书送达给他,请问他的家住在哪里?”八步法官驱车来到冷坑镇谭庙村后向当地村委干部询问送达地址。

    “李某确实是我们村委的人,我帮你们联系下他,你们现在村部楼坐一下。”当地的村委干部非常热情的接待了八步法官一行。由于李某去向不明,经过法官和村委干部大半天的奔波依然无法联系上李某,送达工作陷入了困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无奈之下,八步法官只好在冷坑镇谭庙村委外贴上公告进行送达。

    “虽然今天没有找到人,但是你们从广西这么远不辞辛苦过来送达,你们的责任心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让人佩服。”该村委干部钦佩地说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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