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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迎立案登记制首日“大考”
作者:刘志月 曾雅青 发布时间:2015-05-05 13:58:30
胡大爷戴着老花镜,将眼前的表格一字排开,仔细地填起来。 5月4日,这位湖北省孝感市的老大爷凌晨4点就起了床,赶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想要为自己的案子立案。 “土地征收的问题啊,盼着能早点给解决了。”胡大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之前一直没立案,最近听说有规定改了,想着再来试试。 5月4日是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右侧,大屏幕亮起,各个中基层法院立案大厅的工作情况一览无余,每个窗口前都有排队等候的人群,他们手里都拿着厚厚的材料。 “武汉中院,立案大厅现场情况怎样?” “来立案的人比往常多,工作人员在维持秩序。”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鲁志宏坐在屏幕前,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隔空”对话。 为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今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案件受理制度改革主要针对的是行政诉讼案件,变为立案登记制后,‘民告官’的案子肯定会增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杨文雄说,行政案件本应该申诉、复议在前,再有不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要维权手段,最后才是走信访途径,但过去司法实践经验表明,一直是信访为大,诉讼为小,有些案子根本到不了法庭上,当事人只能去信访,这与立法者的初衷是不相符的,也说明老百姓的诉讼权没有得到充分运用。 根据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今年以来,为适应改革需要,武汉市中院逐步放宽立案审查标准,1-4月受理的行政案件同比增长达到221%。房产、土地拆迁类行政案件预计将大幅增加,这与武汉市正处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高峰期、关键期,各项大型基础设施、商业设施集中开建,涉及的房屋、土地拆迁问题数量大、纠纷多、矛盾突出有关。 统计显示,湖北省三级法院今日共当场登记立案1325件,其中民事案件977件、行政案件236件、国家赔偿5件、执行案件71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的113件;武汉市各级法院共立案435件,与同期立案数相比增长10%。 “案件受理制度的改革对于法院系统来说是一场‘观念之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昌兵表示,实行立案登记制要求法院工作人员转变观念,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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