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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立案登记首日迎来“开门红”
发布时间:2015-05-05 14:54:38


    本网讯(梁东壁 闭赋火)  “你的起诉符合立案条件,我们马上登记立案。”“你的起诉材料不齐全,请按《补正材料通知书》补正,补齐后就可以立案。”5月4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在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取得良好开局,有力地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在中央深改组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后,该院立案庭干警通过自主学习、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掌握立案登记制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为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该院还提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立案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摆放各项立案指南、起诉状样式等诉讼材料,设置导诉台、自助书写台、案件即时查询终端等便民设施。此外,该院还印发关于立案登记的宣传资料,让更多群众知晓立案登记制的内容和实质含义。

    5月4日一大早,大新县人民法院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蒙志华亲自来到立案服务大厅进行指导,立案庭法官则繁忙而有序的接待前来立案和咨询的群众。该院立案登记工作虽然比较繁忙,但井然有序。导诉员面带微笑的一句“您好!请问你需要办理什么事?”让当事人感受到立案庭是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地方。来自该县五山乡的农先生当天前来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案事宜,立案法官在接收材料后,没有要求其等待立案通知,而是直接予以登记立案。农先生表示:“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就是好,方便了我们普通群众参加诉讼,以后再也不用担心‘立案难’了。”

    据统计,当天该院共接待群众26人次,当场登记立案17件(其中民事案件13件,申请执行2件),发出一次性书面告知书2份,无一“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的情形发生,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立案登记工作迎来“开门红”。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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