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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原副市长张凤国因受贿滥用职权被逮捕
发布时间:2015-05-06 11:33:51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5年4月30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对河北省衡水市原副市长张凤国(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之前报道显示,2014年12月23日,河北省委批准,衡水市副市长张凤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张凤国简历: 1986.09-1989.07 河北冀县师范学校学习; 1989.07-1990.02 枣强县委党校教员; 1990.02-1991.02 枣强县委办公室干事; 1991.02-1994.01 共青团枣强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4.01-1995.01 共青团枣强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挂职宅城乡党委副书记(1991.09-1994.09在河北电大金融专业学习); 1995.01-1995.06 共青团枣强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5.06-1996.01 共青团枣强县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6.01-1996.07 共青团衡水地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6.07-2001.01 共青团衡水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94.08-1996.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1-2005.06 共青团衡水市委书记、党组书记(2000.09-2003.07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学习); 2005.06-2006.06 共青团衡水市委书记、党组书记,挂职故城县委副书记; 2006.06-2006.11 冀州市委副书记(正县)(2006.03-2006.09在中国人民大学中青年执政能力建设培训班学习); 2006.11-2007.05 武邑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2007.05-2010.04 武邑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2010.04-2011.01 武邑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2011.01-2013.04 武邑县委书记; 2013.04- 衡水市政府副市长。 河北省第八次党代表。 2014年12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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