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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原副市长张凤国因受贿滥用职权被逮捕
发布时间:2015-05-06 11:33:51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5年4月30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对河北省衡水市原副市长张凤国(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之前报道显示,2014年12月23日,河北省委批准,衡水市副市长张凤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张凤国简历:

  1986.09-1989.07 河北冀县师范学校学习;

  1989.07-1990.02 枣强县委党校教员;

  1990.02-1991.02 枣强县委办公室干事;

  1991.02-1994.01 共青团枣强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4.01-1995.01 共青团枣强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挂职宅城乡党委副书记(1991.09-1994.09在河北电大金融专业学习);

  1995.01-1995.06 共青团枣强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5.06-1996.01 共青团枣强县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6.01-1996.07 共青团衡水地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6.07-2001.01 共青团衡水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94.08-1996.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1-2005.06 共青团衡水市委书记、党组书记(2000.09-2003.07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学习);

  2005.06-2006.06 共青团衡水市委书记、党组书记,挂职故城县委副书记;

  2006.06-2006.11 冀州市委副书记(正县)(2006.03-2006.09在中国人民大学中青年执政能力建设培训班学习);

  2006.11-2007.05 武邑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2007.05-2010.04 武邑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2010.04-2011.01 武邑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2011.01-2013.04 武邑县委书记;

  2013.04- 衡水市政府副市长。

  河北省第八次党代表。

  2014年12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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