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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官放弃休假为当事人追回5.6万获称赞
发布时间:2015-05-06 16:32:45
本网讯(赖经夷 汪林云) “讨债磨破嘴皮、跑断腿都没结果,多亏你们这么用心的执行,才让我这么快要回了自己的钱。法院的执行就是给力!”5月5日在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执行人张小华拿着56张百元大钞乐呵呵地说道,满是对该院执行人员的无限感激和称赞。 原来,2013年5月26日,尹小明因做莲子生意需资金周转向张小华借款56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借期1个月。借期届满后,经张小华多次催促后,尹小明多次口头答应会归还欠款,但每次等来的就是下一次的“承诺”。无奈之下,2014年9月张小华起诉至石城县人民法院,并经法院判决尹小明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归还张小华欠款56000元。但判决生效后尹小明仍未按判决书上的内容履行,张小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3日上午10点左右,正值“五一”放假期间,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张小华打来电话:“汪法官你好,我现在已经找到了尹小明,你们能过来一下吗?”“好的,你现在在哪里?我立刻向局长汇报,很快就派人过来。”执行法官耐心地答道。 三名执行人员毅然放弃五一休假,立即赶走现场,并将尹小明传唤至法院执行局。经过执行法官的沟通协调,并向被执行人阐述了其规避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随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被执行人尹小明同意在2015年5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56000元执行款,并由第三人提供担保。随着申请执行人张小华收到执行款,并出具结案证明,至此也结束了近两年的讨债之路。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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