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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报6起腐败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苏杰 发布时间:2015-05-08 09:11:19
厦门市纪委近日通报了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思明区工商局鼓浪屿工商所原所长郭跃明受贿问题。经查,郭跃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辖区内12名商户送予的现金、购物卡共计24.25万元,并对商户在经营中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2014年10月,郭跃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湖里区执法局机动中队原副中队长庄群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经查,庄群利用职务便利,为违法建设人提供帮助,收受违建人员贿赂13万元;明知陈某某在其巡查区域存在违法抢建行为,不仅不查处,反而通风报信,致其违法抢建多获得政府拆迁补偿款66.42万元。2014年10月,庄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海沧区东孚中心小学总务处原主任廖锦镖收取好处费问题。廖锦镖在担任该小学总务处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教学用品采购、校园工程管理、资金拨付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供货商和工程承包商送予的好处费共计8.2万元。2014年12月,廖锦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集美区杏林街道内林村第九小组原组长李碧雄贪污问题。李碧雄利用其担任村民小组长协助政府进行征地及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共计26.31万元,其中,其个人分得12万元。李碧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2个月。 同安区祥平街道原副主任柯朝东贪污问题。柯朝东因参与六合彩赌博欠下大量赌债,分别向厦门众城新景土地房屋征迁服务公司总经理肖某某和瑶头村村民叶某某借款30万元和15万元用于归还欠债。2013年8月,三人合谋利用滨海西大道征迁叶某某等人堆沙场的机会,采用虚增项目和数量的方式,共同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45万元,肖某某分得25万元、叶某某分得15万元,用于抵偿柯朝东欠款,柯朝东分得5万元。2014年10月,柯朝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翔安区执法局马巷中队原中队长洪清云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洪清云在担任中队长期间,利用负责查禁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人员财物6.84万元;在明知部分村民存在违建行为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查禁职责,造成辖区内违建风气泛滥,社会影响恶劣。2014年12月,洪清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2个月。 厦门市纪委的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解决问题。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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