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蒙古三厅干被移送审查起诉 两人是副巡视员
发布时间:2015-05-15 10:20:44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三名原厅级干部涉嫌贪腐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原纪检组长刘宝军罪案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宝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公开信息显示,刘宝钧,男,1954年8月生,武汉地质学院大学普通班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效能监察室副主任。2012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自治区交通厅纪检组组长、厅党组成员。 2014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报,刘宝钧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0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刘宝军立案侦查。2015年4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宝军决定逮捕。 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袁志刚案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袁志刚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公开信息显示,袁志刚,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大学本科学历。曾担任过鄂尔多斯东胜区委副书记,2006年4月后担任鄂尔多斯交通局局长。2011年底被任命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副巡视员,分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报,袁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2015年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袁志刚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 第一财经日报曾报道,2003年以来,一封举报袁志刚腐败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举报信称,袁志刚在担任鄂尔多斯市交通局局长期间,涉嫌多项以权谋私,把每年全市的公路工程全部给了他自己的亲戚和送他钱的老板,每项工程提成百分之十,仅此一项每年收入近千万。另外还接受修路老板送的工程项目干股;每个旗县的乡村公路工程,袁志刚都直接插手操作从中提取好处费。此外,举报贴还称,袁在任期间还涉及买官卖官、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儿子婚礼上,收受礼金300多万、安排儿子和保姆吃空饷等。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王会师案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王会师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公开信息显示,王会师,男,汉族,1955年1月出生,内蒙古土右旗人,大学文化。1974年参加工作在土右旗大城西公社插队锻炼,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到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内蒙古人民警察学校前身)学习,1977年10月分配到乌盟公安处政治处工作。1982年10月调乌盟盟委办公室工作,1984年5月任乌盟盟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1988年任主任。1991年6月任乌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同年12月任集宁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1995年12月任乌盟公安局副局长。1996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察处副处长,97年任处长(刑警总队总队长)。2004年9月任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5月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3年1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2014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报,王会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9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王会师立案侦查,10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王会师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逮捕。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