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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三公开”让审判权不“任性”
发布时间:2015-05-18 11:20:36


    本网讯(袁建华 程红英)  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采用“三公开”,即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让审判权不“任性”。

    审判流程公开,提供多元化司法服务。完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向公众公开法院基本情况和相关诉讼指南信息。通过手机短信、查询平台等技术手段,当事人可查询案件庭审安排等相关信息。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建立电子档案,对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力争实现“每庭必录”,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定期备份、长期保存。

    裁判文书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该院开通互联网站,要求对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得设置任何人为障碍。自2014年起,将符合条件的已结案件裁判文书,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倒逼法官提高办案责任心,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

    执行信息公开,搭建沟通桥梁。依托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执行信息短息发送平台,在案件受理、财产查控、案款支付、执行结案等节点,通过短信平台实时地向当事人发送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到各类案件的执行信息,切实感受到执行工作“看得见”。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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