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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法院与企业联手帮扶失足少年
发布时间:2015-05-18 15:58:32


    本网讯(王希玉 于红艳)  日前,一16岁少年犯小军(化名)与冠县鲁冠棉业有限公司签下劳动合同书,被企业接走上班。这是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与企业联手、用爱心助力少年犯回归社会的一个镜头。

    据悉,为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该院积极协调冠县鲁冠棉业有限公司,并在该公司设立“未成年缓刑犯帮扶基地”,对未成年缓刑犯特别是本地无家可归的未成年缓刑犯进行帮扶。

    帮助有就业愿望的未成年非监禁犯就业,成为政府的一种责任。该院针对少年犯被判缓免刑或限制自由刑满后回归社会时,面临着复学、就业难等问题,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好少年犯回归社会后的复学和就业工作,有效遏制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据该院少审庭负责人介绍,未成年缓刑犯进入企业帮教基地后,一律不公开其罪犯的身份,并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且让其做与年龄、能力相符的工作,营造一个平等、和谐的帮教环境。

    该院明确规定,对于已满16周岁、可能适用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后,法院少年审判庭向企业推荐就业,由企业协助考察帮教。外地籍或本地孤儿少年犯被优先介绍到帮教基地上岗就业。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洋说,通过就业矫正的少年犯不仅无一人重新犯罪,而且部分已经成长为劳动能手、技术骨干甚至车间管理人员,有的还自主创业获得成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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