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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去年来对185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作者:王春 周鑫   发布时间:2015-05-21 10:02:16


    5月20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近三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已送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15386人,平均每年约5129人,占全部案件总人数的6.03%;共受理已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676人,平均每年约7225人,占全部案件总人数的4.75%。

    “从检察机关这些年办理的案件中看,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呈现逐年攀升的趋势。”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林生介绍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共同犯罪、团伙犯罪居多;犯罪类型集中于涉暴、涉财、涉黄和涉毒四类案件;外来人员犯罪占比较高等特点。此外,未成年人严重刑事案件也出现多发情况,三年来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年均有623人,占判刑总人数的10.86%。

    据悉,省检察院在2013年就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工作,从机构专门化、职能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三个方面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省检察院还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2014—2016年浙江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划》、《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黄生林说,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时,浙江检察机关注重把握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优先保护为原则,全方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二是以少捕慎诉少监禁为要求,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三是以社会协同为支点,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四是以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水平。

    2014年,浙江各级检察机关分别对744名和56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不捕、不诉率分别从2009年的7.76%、2.93%上升到18.11%、9.33%;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2523份,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2014年以来,共对18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适用率较同期上升15%。

    为避免失足未成年人因贴上犯罪标签市区就学、择业的同等权利,省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司法、教育、民政、人社等12家单位,制定了《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犯罪记录封存范围、程序,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确保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及时、查询规范,迄今为止未发生一起违法查询或失泄密事件,向社会传递司法温暖。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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