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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组织干警学习邹碧华精神
发布时间:2015-05-21 09:19:31


    本网讯(杜志芳)  “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这是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干警学习邹碧华精神后得到的共鸣。通过学习邹碧华同志精神,干警们自觉提升为民意识,为进一步建设服务型、为民型、公信型、廉洁型“四型”法院夯实精神基础。

    一是学习邹碧华同志“不计毁誉的责任担当精神”,提升为民奉献意识。果戈理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对我们的公共利益有所贡献,我就会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通过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干警们对这句话的感悟更加深刻了。在工作中,不仅自觉结合虎林法院工作实际,从细节入手,进一步培养务实、高效、廉洁、奉献的工作作风,而且积极开展帮扶困难群众的公益活动,无私奉献,一心为民解忧。

    二是学习邹碧华同志“敢于迎难而上的改革勇气”,提升“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虎林法院干警切实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切实把诉前指导和诉讼释疑工作落到实处。在审判过程中,不仅尽心尽力,依法解决当事人最关心、最现实的诉讼利益问题,而且从满民意、减民怨、赢民心的高度出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是学习邹碧华同志“恪尽职守、尽心尽责”,提升爱岗敬业意识。干警自觉将邹碧华同志的学习精神、工作精神化为爱岗敬业、一心为民的不竭动力,在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和理论知识学习,培养过硬的专业素养和政治品格的同时,凭借良好的司法礼仪接待当事人,注重矛盾化解,加强诉前指导、判后答疑等工作力度,为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好公仆而努力,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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