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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法院:倾心为民办实事 不远千里解民忧
作者:罗丽勤   发布时间:2015-05-22 11:28:12


    “灵山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不远千里调解案件,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今天我的当事人有事不能前来,他一再交待我,要我代表他向你们表示感谢。”2015年5月20日上午,在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一起离婚案件的委托代理人从法官手中接到调解书后,一再向主办法官表示感谢。

    午间立案真便民  立案登记效率高

    南方的夏季来得特别早,才5月份已是烈日当空,酷热难耐。然而比天气更令人难受的是人的心情。一天上午临近下班时,一名中年女子领着一名年轻男子匆匆走进了灵山法院立案大厅,女子神情焦急,男子一脸郁郁。

   “法官你好,我们刚从下面乡镇赶上来,我的当事人因为草率结婚,婚后才发现妻子有吸毒行为,夫妻感情破裂,想请求离婚,现在还能办理吗?”原来中年女子是一名律师,她代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当天因为路途遥远,加上被其他事情耽误了,来到法院立案大厅时已临近下班时间。

   “您好,我们法院设有午间立案值班岗,即使中午下班时间也能接收材料,如果相关材料齐全,我们会根据立案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您办理,请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诉讼材料。”听到法官的答复,两人明显松了一口气。

    远隔千里离婚难  诉前调解解民忧

    要诉求离婚的当事人叫小林,今年刚刚30出头,他遭遇了一段失败的感情,该如何解决眼前的困境,开始新的生活,面对困难,他显得很茫然无措。

    原来,由于婚前认识不足,草率结婚,婚后不到一年小林便接到来自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此时他才发现,看起来美丽善良的妻子竟然背着自己吸毒,并且是有着多年吸毒史的瘾君子,此次已是第二次被强制戒毒。被谎言伤透心的小林,想尽早结束这一切,但由于对方远在广东强制戒毒,无法按常规途径申请离婚。经过法律咨询,小林得知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于是小林便与律师一同来到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递交离婚起诉状。

    由于小林是临近下班时间来到法院,灵山法院午间立案值班岗的法官接待了他。经过审查,小林递交的相关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当天就办好了立案手续。在送达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小林的妻子对自己的行为也感到十分后悔,表示同意离婚。于是便正式启动诉前调解程序,5月14日法官驱车远赴广东某强制隔离戒毒所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和平分手。一件原本需要耗时几个月的离婚案件,现在一个月不到便得以顺利解决。2015年5月20日,小林的委托代理人从主办法官的手中接过了调解书,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多举措加强立案建设  擦亮司法为民之窗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正式施行。灵山法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采取“便民、利民、为民”多种措施,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一是推行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查询“一站式”服务;二是通过设立导诉台,制作《立案导读》、《诉讼指南》等资料,在大厅摆放印制有登记立案指南和登记立案流程图的宣传板报,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立案流程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进行各项诉讼活动;三是针对特殊群体开通立案绿色通道,方便妇女儿童、军人、农民工维权;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采取诉讼费用缓、减、免等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五是探索实行了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午间立案等便民举措,通过诉前联调、庭前调解等多种方式帮助群众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自2014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6988件,对1050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共计26.26万元,诉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4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诉权,充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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