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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召陵区法院妥处劳动争议案实现互利共赢
发布时间:2015-05-25 16:59:11


    本网讯(张啸飞 张辉)  今年以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努力寻找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共同点和平衡点,在保障民生、促进就业、企业生存、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之间实现互利共赢。

    一是加大调解力度。在坚持中立裁判的基础上,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对处于不利地位的劳动者依法提供合理的保护,强调快立、快审、快结,杜绝超审限现象。同时,该院将部分有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委托工会进行调解,对劳动争议案件分别采取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调解的服务方式,并通过工会组织在调解活动中的“以案释法”,劳动部门在仲裁活动中的“以案说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活动中的“以案普法”,引导企业和职工建立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与此同时,邀请涉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的专家或专业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协助法官做好庭前调解、庭中疏导、庭后释法等工作。

    二是灵活采取保全措施。遵循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灵活采取诉前保全及诉讼保全措施。

    三是提高当庭履行率,降低执行成本。对于追索劳动报酬类和经济补偿类案件,在立案或诉讼阶段,该院注重加强财产保全工作,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设置履行担保及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惩罚性条款,提高调解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同时,动员义务人的近亲属或朋友为调解担保人,为调解后自动履行加上“保险”。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明确告知义务人不按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增强当事人自觉性,促成债务当庭履行。

    四是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呈现出内容复杂化、区间多样化、诉讼群体化、难度增大化的鲜明特点。该院充分发挥大调解格局作用,拓展审判职能,密切与劳动仲裁委、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等单位联系,努力形成调处合力,共同化解劳资纠纷。

    五是加强源头预防。该院通过“企业大走访”活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沟通和座谈,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力度,对企业劳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提出相关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的产生。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33件,已审结33件,调撤率达80%以上,无一起矛盾激化,无一起涉诉上访案件发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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