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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呈低龄化暴力化倾向
作者:黄洁 王慧欣   发布时间:2015-05-26 13:43:54


    记者5月25日从北京市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现出犯罪低龄化和手段成人化、暴力化等倾向,且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刑事案件也频繁发生。为加强犯罪预防,北京市检察院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规范法治副校长的选任、管理、培训、考核和表彰,并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实现多平台资源共享与整合。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现一些新特点,一方面未成年人涉网、涉性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犯罪低龄化和作案手段成人化、暴力化倾向明显,恶性极端案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弱等原因,其又极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而从北京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依然存在着工作发展不平衡、法治教育资源共享不足、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为此,北京市检察院近日制定出台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的“1+N”模式。所谓“1”,即以全市检察机关已经建立起来的一支法治副校长队伍为依托,将法治副校长统一纳入各院未检处管理,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的选任、管理、培训、考核和表彰,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N”则是以全市检察机关多年以来陆续形成的多个法治教育平台为载体,不断地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实现多平台资源共享与整合,其中包括网站、微信平台、微博以及中学生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竞赛,“彭燕热线”等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法治教育平台等。

    据介绍,《实施意见》的发布,为切实加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引,有利于全市未检部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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