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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州县检察院严格把关规范涉案款物管理
作者:廖维玉 武荣兵   发布时间:2015-05-26 14:10:27


    为推进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检察院以涉案款物的规范管理为抓手,采取严格监管流程,把好涉案款物关口,加强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等工作,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据悉,该院加强了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该院先后出台了《涉案财物监管实施细则》、《涉案财物保管工作规定》,明确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移送、返还、处理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将办理的每一起涉案财物案件均纳入案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案管人员通过材料集中备案审查、网上流程监管等方式,对涉案财物扣押处理工作全程跟踪监督。

  同时,对涉案款物管理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在涉案款物扣押之前,对于执行赃款、赃物的扣押、冻结,实行逐级审批并报备制度。凡需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由承办人员依据案情写出书面请示,说明扣押、冻结的理由及范围,部门负责人审查、分管检察长批准方能执行,重大案件的款物扣押由检察长做出决定。其次是突出事中监督管理的措施落实,在扣押涉案款物过程中,对涉案款物进行同步审查、清理、监督,实行帐目和款物分开管理,相关手续同时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备查。再次是突出事后监督管理专项检查,涉案款物扣押后,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扣押物品是否缺少、存放扣押物品的场所是否安全以及扣押现金的银行帐目是否正常等,并将检查结果在党组会上通报,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事故。

  此外,该院还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依照相关规定对入库的涉案物品实行一物一码管理,对接收的物品进行拍照或者录像,打印条码、贴码、扫描贴码信息后存放于专用柜中,并将贴码信息录入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移送顺畅、处置及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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