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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淮阴区检察院邀律师为规范司法"把脉"
作者:赵学刚   发布时间:2015-05-26 14:16:18


    “有的检察官在会见嫌疑人时,常常介绍和推荐他们熟悉的律师作辩护人,这当中是不是存在利益关系?这方面检察机关应该有规范;卷宗复印费有没有根据?我这么多年的辩护意见,一次都没采纳过……”已经干了20多年律师的宋清明,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召开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两为”专项整治律师座谈会上一口气说出了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015年5月21日、22日连续两天下午,淮阴区检察院分别邀请了律师、群众代表座谈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其中,前一个座谈会从下午两点一直开到近六点半,像宋律师这样提出较为尖锐的问题不少于15个,有的问题当场可以予以直接解释,但有的问题的确切中要害,给该院下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找到了新目标和方向。

  “在检察权和利益面前,很多问题都具有反复性。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自己关在家里找问题,很难,让别人来说说,很好!”该院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丁巍同志说,“我们不仅要把人请来,还要把能说真话、敢说真话的人请来,人家说了不管对和错,都不能给人扣帽子。”

  能直接说出问题的当然好,不好意思直接说的,该院向与会人员发放《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两为”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表上列出了四项纸、十大项、42个不规范的具体行为,如有没有“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对当事人态度生硬、敷衍失责、准予硬横推、接受吃请”等问题,只要他们认为存在的,就可以直接在后面括号里打“√”。

  “都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了,但检察机关好像还在一如既往,这次把问题刨的比去年更深,我是人大代表,也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我都有点坐不下去了,但检察长却频频点头。”参加座谈会的区工商联的李莺秘书长如是说。

  “这次征求意见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第二阶段的关键环节,我们吸取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些经验和教训,上次虽然也请来了不少群众、人大代表等来征求意见,但有的对检察工作不了解,有的心里有顾虑,这次专门把了解情况的、敢说敢讲的人请来,请他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问题找到了,下一步就可以对症下药了。”该院党组书记、张洪斌检察长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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