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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实现“四化”
发布时间:2015-05-26 10:35:43


    本网讯(王希玉 魏国龙)  今年以年,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少年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坚持做到审前社会调查规范化、审判工作专业化、帮教工作全面化、法制宣传常态化,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审前社会调查规范化。该院坚持“每案必调查、一人一报告”制度,委托机关工委、妇联、团委等专业人士担任社会调查员,拓宽社会调查范围,走访教师、社区组织、居民等,着重查明未成年犯罪被告人犯罪动机和原因,确保调查结论的客观性。

    审判工作专业化。该院选任审判经验丰富、有亲和力、善于教育的审判人员作为少年审判主审法官,同时加强对少审法官在青少年心理、怎样与青少年沟通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少审法官的能力和素质。

    帮教工作全面化。该院坚持在审判环节对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状态进行测评,在庭审中注重教育感化,助其打开心结;庭审结束后,与未成年被告人保持联系,督促他们积极改造,尽快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法制宣传常态化。该院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案例、举办模拟法庭等未成年人乐于接受的形式,帮助他们知晓犯罪危害,增强法律意识。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委托社会专业人士进行审前社会调查4次,进行少审法官培训1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次,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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