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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驾车撞死一人逃离接交警电话后自首获刑
发布时间:2015-05-26 14:58:11


    本网讯(漆常青 黄环)  一位54岁的农民在凌晨驾驶一辆小客车撞死一名路人后,逃离现场。过了十一个小时,该农民接到交警打来电话询问后,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自首。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罗时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等167411元。

    2014年11月9日零时许,被告人罗时望驾驶一辆小客车途经靖安县沿河南路古戏台路段时,在对路面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又由于车速过快,将行人黄某撞倒,造成黄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肇事后,被告人罗时望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被害人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上午11时,被告人罗时望接到公安交警电话询问后,主动来到靖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经认定,被告人罗时望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罗时望赔偿了被害人黄某家属30000元。被害人黄某出生于1961年10月,系农业户口,无子女,父母已去世。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时望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负全部责任,应赔偿黄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案发后,被告人罗时望虽已赔偿了被害人黄某家属30000元,但还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67411元。被告人罗时望肇事逃逸后接交警电话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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