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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发布
作者:王旭东 张明方   发布时间:2015-05-27 10:45:31


    记者5月27日从最高检了解到,针对当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不断发生的紧迫现实,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最高检近日制定印发了《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以下简称《八项措施》),突出强调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要切实履行好五项职责,建立完善好三项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利用各检察工作环节和诉讼阶段,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八项措施》中,最高检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努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犯罪预防和普法宣传工作等五项职责,要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保护未成年人联动机制、推动完善政法机关衔接配合以及与政府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跨部门合作机制以及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八项措施》的出台,将检察机关的司法保护对象,从以前的刑事检察工作中的涉罪未成年人,进一步扩大范围到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检察机关办理所有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未成年人,强调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象范围的全覆盖。在《八项措施》的第一条中,就提出要“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怠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方面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在第四条提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等,突出了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职能作用的全发挥。此外,《八项措施》在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检察机关内外推动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量的全整合方面都有所涉及。

  据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对于倡导推动全社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具有重大责任。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作用,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并携手全社会力量,共同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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