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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丰县检察院开展涉案人员预防警示教育
作者:赵敏 发布时间:2015-05-28 13:38:58
为了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关口前移,近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采取措施,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预防警示教育工作,对自侦部门侦查案件中不立案、撤案、不起诉、判决免除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可能出现职务犯罪风险的单位及其个人,给予教育引导、警示提醒、察帮诫劝,取得较好效果。 该院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保障教育对象权益,充分尊重教育对象,不以约谈名义干扰约谈对象的工作和生活。要求不得随意公开警示提醒内容,也不得泄露警示提醒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要求根据案件情况,向教育对象指出问题、警示错误,向其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在交谈中细心疏导教育,认真听取教育对象的反思和体会,有针对性地实现对教育对象的教育警示。 同时,该院全面收集信息,完善档案管理。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前,承办人员即对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进行了解,与职务犯罪侦查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交流,对教育对象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工作履历等进行了解,梳理谈话提纲,征询教育对象同意后,对教育工作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信息资料的收集。教育谈话结束后,与教育对象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廉洁自律承诺书》,根据谈话内容制定《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笔录》,并将前期工作中收集的相关资料和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审批表、通知书、诫告笔录等材料归档保存,便于跟踪回访。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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