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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法院首例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开审
发布时间:2015-05-28 13:41:33


    本网讯(滕越)  5月25日,广西区横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青敏、韦家厚涉嫌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这是该院审理首例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19日,被告人莫青敏向被告人韦家厚提议运送猴子去广东,韦家厚表示同意。次日,韦家厚驾驶租用的小轿车与莫青敏将28只蜂猴、19只食蟹猴放在该车后备箱,从防城港东兴市运至横县横州镇,准备运往广东省阳江市。同月12日14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横县横州镇城司路某宾馆附近将二被告人抓获,当场缴获二被告人准备运往广东阳江市的蜂猴28只,食蟹猴19只(其中死体一只)。破案后,缴获的蜂猴、食蟹猴已经交给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养护。

    蜂猴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在我国只栖息于云南、广西的少数地区,目前数量极其稀少,食蟹猴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二被告人在未办理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运输蜂猴达28只、食蟹猴猴19只,已经触犯到刑法的有关规定,二被告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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