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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法官下乡”办案掠影
作者:付杰   发布时间:2015-05-28 15:32:52


    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将“走出去”办案作为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让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走出去”,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村委会参与文书送达、勘验取证、巡回审判、判后回访以及参与联动综治等工作,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一站式、全方位、一体化便民服务。

   商事审判团队:服务群众零距离

   分管商事审判副院长带领商事审判团队法官开着巡回审判车,深入到下亮子乡长庆村水户家门口,面对面了解群众普遍反映的“最后一公里”难点问题。通过现场了解和实地取证,向双方讲解诉前调解协议确认机制的相关知识,表示该协议经确认后就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承办法官辨法析理、有序引导,彻底打消了双方的顾虑,供水单位与水户双方均表示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解决纠纷,并现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诉前调解从根本上解决了供水单位与水户之间的矛盾,同时对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问题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和创新。通过诉前调解,不但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缩短了法院与广大群众之间的距离,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平阳法庭审判团队:巡回审判接地气

    “没想到法官还会上门来给我开庭,真是太感谢了”。 当事人激动地说,“法官宁愿自己多辛苦,也不让我们百姓多跑腿,真心是为老百姓着想”。

    鸡东法院用巡回法庭的形式,走进鸡东县平阳镇永隆村村委会,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巡回法庭的开庭地点设在该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前。法官通过审查证据并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和辩论后,现场进行调解,“双方都让一步”,“都是一个村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合同里欠的钱,早晚要还,晚还不如早还…”。在审判员耐心调解下,双方紧张的气氛渐渐缓和下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了字。

   把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而且能够让旁听群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明辨是非,增强司法的透明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巡回法庭的开展是司法便民又一举措,此举不仅能够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方便群众,而且通过典型案件的现场审理,以案说法,也让群众零距离地接受了一次普法教育,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哈达法庭审判团队:法律援助到农家

    在鸡东县哈达镇双保村村民李淑珍家中,鸡东法院的两名法官与鸡东县司法局东海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为李淑珍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

    李淑珍患病多年,行动不便。老伴患有脑血栓,女儿也身有残疾,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鸡东法院的法官在办理案件中得知,两位老人就赡养费问题要起诉儿子王某,但由于行动不便,又不会书写诉讼书而无法起诉。鸡东法院及时协调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派东海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李长利为李淑珍老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此案。鸡东法院将对两位老人提供司法救助,争取免除诉讼费,让老人不用花钱就打赢官司。

    民事审判团队:上门立案 释法律 除疑惑

    鸡东法院立案庭审判团队凭借着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攻破了一件件难以送达的案件,将诉讼材料送达当事人手中,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受到平等保护,真正做到司法便民惠民。

    送达人员驱车来到鸡东县鸡东镇长庆村,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送去相关的民事诉状和法律文书。当事人李某看到起诉状后情绪异常激动,不配合送达工作。工作人员考虑到李某法律意识淡薄,如果执意留置送达,会令他对案件和法院的抵触情绪更大,对接下来的审理工作不利。对此,工作人员拿起诉状用“大白话”给李某讲起了法律关系,认真讲解《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法律知识,并着重强调法院会依法、公平、公正办理每一起案件,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在送达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李某的抵触情绪逐渐有所缓解,放下了心中疑虑,认真签收了民事起诉状和相关的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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