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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法院擦亮司法为民窗口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5-05-29 10:17:53


    本网讯(王永东 黄春根)  在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中,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在诉讼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擦亮司法为民窗口,在为民、利民、惠民上求实效,把司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创建文明窗口形象。坚持把服务窗口作为展示法院形象一个重要途径,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换位思考讨论,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改进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意识,做到“四个服务”:一张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句良言解忧。

    创建精神文明活动。把“树文明,讲新风”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司法相结合,成立了党的“110”诉讼服务队,创建“党员示范岗”。规范办案程序,创造工作特色,坚持“三个规范”即:着装规范、语言规范、行为规范,干警实行挂牌上岗,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并在服务大厅设置“文明服务监督箱”,推出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等。

    创建便民惠民机制,深化诉讼服务。一是畅通诉道,全程服务。在立案大厅设立了诉讼服务窗口,实行立案咨询、导诉、审查、受理、收费一站式服务;二是区分对象,方便立案。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对边远山区实行邮寄立案和网上立案;三是巡回办案,就地审理,在乡镇设立法律服务站23个;四是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确保困难群众能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共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52300元。五是设立便民服务中心。返聘二名退休法官专门接待群众,为其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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