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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院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5-05-29 13:59:51


    本网讯(苏震 方帅)  在涉及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中,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注重对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调人性化司法,落实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为更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工作。

    2013年底以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内部机构改革,整合相关审理机构职能,撤销原来的少年审判庭,重新组建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管辖全市范围内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婚姻、抚养、赡养、收养、继承等家事纠纷的民事案件。全市基层法院也进行内部机构改革,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已成立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负责上述相关案件的审理。

    自2014年至2015年5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少年及家事案件5285件,审结4594件,其中婚姻类案件4327件、抚养类案件369件、家事类案件589件。审结案件中,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和解、撤诉的2606件,占全部案件的56.72%。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作为全市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组织的成员单位,多年来一直积极参与妇女、儿童及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宣传、实施工作,与团市委、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组织和单位紧密协作,共同开展了相关活动等,推动全市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

    连云港市两级法院将根据中央、省市委精神,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坚持矛盾化解主线,坚持贯彻妇女、儿童及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原则,坚持人性化司法,为社会主义家庭文明、社会文明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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